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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报名指南


  一、考试简介
  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997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办〔1999〕222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三角板,橡皮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人员


类 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本专业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专科毕业

1年

相近专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专科毕业

1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1年

  2、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也可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 :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二)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本专业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年

6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5年

8年

专科毕业

6年

9年

相近专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年

8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9年

专科毕业

7年

10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
毕业及以上学位

8年

12年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 ,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 指按建设部、人事部司发文《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和 1997年资格报考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97)建设注字第46号]文件规定, 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 。免考范围不再扩大,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4、 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 15 年以上的人员。

  (三)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 历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年)

本专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

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

普通大专毕业

3年

成人大专毕业

4年

普通中专毕业

6年

成人中专毕业

7年

相近专业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

普通大专毕业

6年

成人大专毕业

7年

普通中专毕业

9年

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不具备规定学历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 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13年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以上报考条件仅供参考,以当次报考文件为准。
  (五)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 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名。凡 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报考人员须持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 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3.专业考试(上) 4.专业考试(下)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1.专业考试(上) 2.专业考试(下)


  四、考试时间
  
2008一级结构工程师考试在2008年9月20、21日举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每年的6月份。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一般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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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0:53:11【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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