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关于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
一、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9月4日下午、5日和6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全省仍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扬州、南通7市设立考区。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即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答题及试卷回收方式
(一)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考区考务部门发放、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报名工作
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传照片、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交费的报名组织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5日—5月10日,报名网址: http://www.czks.cn
完成网上报名,并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09年5月11日(9:00-11:30,14:00-17:00)到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查,地点:常州市北直街35号1楼。现场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一)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点击此处下载);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照片栏内);
5、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的报名表1张
(二)报名过程中,老考生应注意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老考生只需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并粘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请登陆江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srsks.com.cn)查询档案号。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六、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省评协统一组织征订,请考生与省评协联系,电话:025—83327742,传真:025-83327748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添加日期:2009-4-24
(you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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