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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十四章第四节


  一、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所实现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符合收入准则所规定的五项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 
  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的,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已根据企业开出的发票账单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购货方支付货款取得提货单,企业尚未交付商品,销售方保留的是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通常应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通常情况下,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即为其公允价值,应当以此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企业销售商品所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销售成本,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核算。 
  【例10-74】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6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 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的成本为420 000元,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正确答案』 
  (1)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70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000 
  (2)结转商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420 000 
    贷:库存商品              420 000 
  【例10-75】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3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1 000元;甲公司已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351 000元,并将提货单送交乙公司;该批商品成本为240 000元。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正确答案』 
  (1)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351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000 
  (2)结转商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 000 
    贷:库存商品            240 000 
  (二)销售退回 
  企业销售商品除了可能发生销售折让外,还有可能发生销售退回。企业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当分别按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一是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发出商品”,同时增加“库存商品”;二是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例10-76】甲公司20×9年9月5日收到乙公司因质量问题而退回的商品10件,每件商品成本为210元。该批商品系甲公司20×9年6月2日出售给乙公司,每件商品售价为3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因乙公司提出的退货要求符合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同意退货,并按规定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甲公司应在验收退货入库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借:库存商品      2 100(210×10) 
    贷:发出商品       2 100 
  【例10-77】甲公司20×9年3月20日销售A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3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9 5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182 000元。A商品于20×9年3月20日发出,购货方于3月27日付款。甲公司对该项销售确认了销售收入。20×9年9月15日,该批商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购货方将该批商7品全部退回给甲公司,甲公司同意退货,于退货当日支付了退货款,并按规定向购货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正确答案』 
  (1)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409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9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2 000 
    贷:库存商品              182 000 
  (2)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409 500 
    贷:应收账款              409 500 
  (3)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3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9 500 
    贷:银行存款              409 500 
  借:库存商品              182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82 000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1:1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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