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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半年)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泰州考区报名的通知


关于2014年度(下半年)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泰州考区报名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4]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下半年)会计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

2014年(下半年)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三、报名时间

根据省厅统一安排,我市2014年(下半年)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6日(26日下午5:00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网上报名时间,登录泰州市财政局网站(:8888/cityaccount/registration.jsp),进入“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新考生请先点击注册),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界面选择报考科目、考点、考试日期。(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填报信息,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任何信息,如有信息错误后果自负。)

2、网上缴费

考生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在输入个人信息1小时内,必须付款完毕,否则报名信息和资格将会自动删除(删除后考生仍可重新报名)。根据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苏价费[2011]47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门、珠算考试收费标准为30元。

报名考试缴费成功后,可自行在网上通过[打印报名信息]打印《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3、缴费发票的领取(此发票仅作为报销凭证)。

需要缴费发票的考生,本人在当日考试现场(考务办公室)领取。

五、考点安排及考试时间

(一)、考点

地区
考点名称
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泰州市区
江苏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培训中心
泰州市江洲南路399号
(华林装饰城对面巷子内约100米)
0523-86313920
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培训中心
泰州市工人文化宫2楼
(泰州市海陵南路,泰州国际金陵大酒店南侧)
0523-86232507
靖江
靖江市会计函授站
靖江市江华街136号
0523-84812889
0523-89152889
泰兴
泰兴市财会职工学校
泰兴市鑫泰大厦9楼
(曾涛路6号,新市政府南侧)
0523-87633552
0523-87712670
兴化
兴化市财会教育中心
兴化市英武中路306号
0523-80218933 
0523-80218936

(二)考试时间

全省2014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生可按我市安排选择具体考试时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特别注意:由于考生人数未定,避免考场闲置,我市各考点的考试场次是逐一开放(即报满后再放新的考试场次),望广大考生理解。

(三)珠算考试由珠算协会统一组织,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完成后,报名的考生于10月15日起登录泰州市财政局网站,进入“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七、考试模式和题型

考试采取三门连考,每门1小时(除报名时选择珠算考试的,珠算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具体题型和考试方式:考生可登陆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查看会计资格考试新系统的考试题型及模拟操作步骤演示(视频)。网址如下:/pub/jscz/kjgl/kjcyzggl/201306/t20130617_80388.html(点击打开)

八、教材征订

2014年度(下半年)会计资格考试教材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参考教材由考生自愿订购,考生在报名时同时预订(8月26日前)。

九、考试成绩查询

2014年(下半年)会计资格考试仍采用现场亮分方式(珠算考试除外),参加考试的人员,其三门科目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方能取得会计资格证书的资格。

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将于次年1月份在泰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特别提醒:

1、为方便联系,请考生在报名、考试、领证期间不要更换联系电话(若自行更换,后果自负)。

2、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停电等),将会调整考试时间,请考生服从安排。

3、考生考试结束后,不得自行关闭电脑(若自行关闭,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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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10:36【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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