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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会[2010]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10年我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0年我市会计资格采用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科目采用计算机考试,《珠算五级》考试方式不变。

  一、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没有学历要求)。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

  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各地在报名审核时必须严格按照《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申请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的人员,其会计类专业必须是《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十条规定的6个专业之一,会计类专业为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免试考生还必须是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中专以上的毕业生。具体经办人员应严格审查考生考试报导名表、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等信息,审查无误后,考生和经办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

  三、考试科目、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时间从10月25日起,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或《珠算五级》(鉴定)时间从9月20日起,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1日-7月11日(7月11日17:30将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扬州财政信息网(),进入“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专栏,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表。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并签字,以便到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必须于2010年7月1日-7月15日,携带以下资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逾期失效。

  (1)考试报名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需携带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确认点如下:

地区报名确认点地址工作时间电话
市 直扬州市人民大厦东侧(扬州市财政局服务大厅会计窗口)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85823810
江都市江都工农路19号(江都市商业学校)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86861074
仪征市仪征真州西路64 (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83434700
高邮市高邮市海潮路49号(高邮市财政局会计科)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84616752 84689733
宝应县宝应叶挺东路2号(宝应县财政局局会计科)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88236925
邗江区扬州市中兴路2号(邗江区财政局会计科)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87862273

  2010年会计资格考试用书将在5月10日左右到,到时会在扬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告栏上公告。市区如需要购买的考生请到扬州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地址:扬州市人民大厦东侧扬州市财政局服务大厅。电话:85823801。

  五、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必须于9月10日-9月20日登录扬州财政信息网(),进入“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专栏,自行打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科目的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六、考点及考场安排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科目的考试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扬州市财校内8号楼,考场安排由计算机程序自动进行确定。

  《初级会计电算化》和《珠算五级》科目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费为30元/门,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费为80元/人次,珠算鉴定费为30元/人场。

  八、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1月10日起登录扬州财政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参加三门科目考试的人员,其三门科目的成绩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合格,才能取得申请会计资格证书的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报考科目成绩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资格证书的资格。

  扬州市财政局

  二0一0年五月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7:32【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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