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窗
loading...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经济师 > 经济师考试动态 >

湖南经济师报名时间:8月1日-8月11日


关于做好我省度经济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考函〔〕2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政策/)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市州人社局专技(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8月1日9:00—8月11日17:00.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初级与中级考试分开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8月11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和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至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11月4日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11月5日9:00-11:0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14:00-16:00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五、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4.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实行纸笔化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因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实行电子化考试。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进行经济初级模拟考试,通过模拟系统熟悉电子化考试的作答环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严禁将任何文具、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5)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6)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我省14个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30日9:00—11月2日17:00.应试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11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1)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2)中国人事考试网()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附件:

1.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3.资格审查相关责任追究

4.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代码对应表5.电子化考试考场规则

6.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7月11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2.市州人社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及时公布公示复审结果,接受举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书。

3.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社部门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资格审查部门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

4.省级人社部门加大对资格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定期地对各地、各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检查、抽查和督促,并将资格审查工作纳入市州人社等部门度绩效评估项目。

5.网上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准考证打印成功、考试成绩合格等并非资格审查合格,只有通过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的才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抽查合格),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6.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下一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时申请审查一次。仍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附件2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报考人员办事更方便更顺畅。

(一)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2.毕业证件。3.身份证件。4.报考人员认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报考人员和资格审查部门在学历、资历、专业等方面按以下要求掌握:

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社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度新报考人员需在度国家规定的考试日11月4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正规学历即能在学信网上查询,或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网站查询,或能在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或人社部门的技工院校毕业学籍认证查询。

工作限计算到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限。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限(须有人社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限。

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限可累计计算工作限。

报考人员工作限计算方法举例如下:①取得全日制学历后直接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的,工作限从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算起。如:2011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报考,工作限为2012—共6。②取得全日制学历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后续学历的,相关工作限可累计计算。如甲2011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2—2014取得非全日制学历,报考,工作限为2012—共6;乙2011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3—2015取得全日制学历,报考,工作限为20121、2016—2,累计共3。多个学历依此类推。

对专业有要求的,一律参照国家《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的专业归类执行。所学专业在“专业参照表”中未列出又难以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提交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由所属考区资格复查部门予以审核认定。

(二)复审材料要求

1.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限的证明材料。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①国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学历认证查验页面;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已经初审合格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05至2013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jxzs./)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他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初审时,由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2.资格复审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审时不得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原件。

3.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考试报名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附件3

资格审查相关责任追究

(一)报考人员等的责任追究。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承诺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令第3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

1.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错过重新报名参考时间的自行负责。

2.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资历证件、假专业材料等)参加考试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相应处理。

3.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①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③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以上七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4.报考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1.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及以后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4

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科目及代码对应表

名称级别专业科目
10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 试
04.
初级
01.工商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02.农业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03.商业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07.财政税收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09.金融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10.保险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11.运输水路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12.运输公路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13.运输铁路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14.运输民航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15.人力资源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16.邮电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17.房地产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19.旅游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21.建筑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00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 试
03.
中级
01.工商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02.农业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03.商业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07.财政税收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09.金融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10.保险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11.运输水路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12.运输公路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13.运输铁路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14.运输民航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15.人力资源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16.邮电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17.房地产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19.旅游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21.建筑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附件5

电子化考试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严禁携带笔、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三、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内禁止离场。

四、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反者责任自负。

五、须保持考场安静,独立作答,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发生异常情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服从安排。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6

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一、本考试为电子化考试。

二、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

三、严禁携带笔、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四、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内禁止离场。

五、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六、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自负。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前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闂傚倸鍊搁崐椋庢濮橆兗缂氱憸宥堢亱閻庡厜鍋撻柛鏇ㄥ亞閿涙盯姊虹捄銊ユ珢闁瑰嚖鎷�

闂傚倸鍊搁崐椋庢濮橆兗缂氱憸宥堢亱閻庡厜鍋撻柛鏇ㄥ亞閿涙盯姊虹捄銊ユ珢闁瑰嚖鎷�

闂傚倸鍊搁崐椋庢濮橆兗缂氱憸宥堢亱濠电偛妫欓幐鍝ョ矆婢舵劖鐓涢柛銉e劚閻忊晠鏌涚仦璇插闁哄本娲熷畷鐓庘攽閸パ屾П闂佽瀛╅懝楣冣€﹂悜钘夎摕闁靛ǹ鍎弨浠嬫煕閳╁厾顏堟偟閺冨倻纾藉ù锝囨嚀閺佸墽绱撳鍕獢鐎殿喖顭烽弫鎾绘偐閼碱剦妲规俊鐐€栭崝褏鈧潧鐭傞崺鈧い鎺嶇贰濞堟粓鏌″畝鈧崰鏍箺鎼淬劌纾兼慨姗嗗墰閵堫噣姊绘担绛嬪殐闁哥噥鍋婂畷鎯邦樄闁哥偛鐖煎铏圭磼濡崵鍙嗛梺纭呭Г缁海鍒掗弮鍫晢闁告洦鍓涢崢浠嬫⒑缂佹◤顏勵嚕閸洖绠归柟鎵閻撶喖骞掗幎钘夌閻忕偠妫勭粊顐︽⒒娴d警鏀伴柟娲讳簽缁骞嬮敐鍥╊啍闂傚倸鍊峰ù鍥р枖閺囥垹闂柨鏇炲€哥粻顖炴煥閻曞倹瀚�
闂傚倸鍊搁崐椋庣矆娓氣偓楠炴牠顢曢敂钘変罕濠电姴锕ら悧鍡欑矆閸喓绠鹃柟瀛樼懃閻忣亪鏌涚€n剙鏋戦柕鍥у瀵粙顢曢~顓熷媰闂備胶绮敮锛勭不閺嶎厼钃熼柡鍥╁枔缁犻箖鏌涢…鎴濇灈濠殿喖閰e铏规嫚閸欏鏀銈嗘肠閸℃鍊掗梻鍌欑劍閹爼宕曢懡銈呯筏闁兼亽鍎插▍鐘绘煙缂佹ê纭€鐟滅増甯楅崑鍌炲箹濞n剙鐏╂繛鍫燁殜閹鈻撻崹顔界亪闂佺粯鐗曢崥瀣┍婵犲洦鍊婚柤鎭掑劜濞呭棝姊洪崨濠冨瘷闁告劦浜滅敮妤€鈹戦悩鍨毄闁稿鐩幃娲Ω瑜嶉崹婵堚偓鍏夊亾闁逞屽墴閹崇偤鏌嗗鍡楁異闂佸啿鎼€氼剙鐨繝鐢靛仜椤曨參宕㈣閹椽濡搁埡浣告優闂佺ǹ鐬奸崑鐐烘偂濞戙垺鐓曢柟鎵虫櫅婵″ジ鏌嶈閸撴繂鐣烽悽闈涘灊闁哄啫娲㈡禍褰掓煙閻戞ɑ灏甸柛娆忔閳规垿鎮欓弶鎴犱紘濠电偛鎳忓ú婊堝焵椤掍胶鍟查柟鍑ゆ嫹闂傚倸鍊峰ù鍥敋瑜嶉湁闁绘垼妫勯弸渚€鏌熼梻鎾闁逞屽厸閻掞妇鎹㈠┑瀣;妞ゆ牗姘ㄧ粔铏光偓瑙勬礀瀹曨剝鐏掗柣鐘叉搐濡﹤岣块鐐粹拻濞达綁顥撴稉鑼磼闊厾鐭欑€殿喚鏁婚、妤呭礋椤掆偓娴犲ジ姊洪崨濠庢畼闁稿﹥鍨堕幆鏃堝Ω閵壯冣偓鐐烘⒑閹稿海绠撻柟鍐查叄閸╂稒寰勭€n剛顔曢柣搴f暩鏋悽顖氱埣閺岀喖鎼归顒冣偓鍧楁煟濞戝崬鏋ら柍褜鍓ㄧ紞鍡涘窗閺嶎偆涓嶉柨婵嗘缁♀偓婵犵數濮撮崐鎼侇敂椤愶附鐓欓柡瀣靛亜婵倹鎱ㄦ繝鍐┿仢鐎规洏鍔嶇换婵嬪礃閿濆棗顏哥紓鍌氬€风粈渚€顢栭崱娆愭殰闁跨喓濮寸粻姘舵煕閵夛絽濡兼い鏇憾閺屸剝寰勭€n亞浠撮梺鍝ュ亼閸旀垵顫忓ú顏勭闁绘劖褰冩慨宀勬⒑閸涘﹥鐓ョ紒澶婄秺閺佹劙鎮欓崫鍕敤濡炪値鍏欓崕閬嶆煀閿濆懐鏆﹂柛顐f礃閺呮煡鏌涘☉鍗炲箰闁规灚鍊曢埞鎴︽倷瀹割喖娈堕梺鍛婎焼閸パ呯枃濠殿喗銇涢崑鎾搭殽閻愬弶顥㈢€规洘锕㈤、娆撴嚃閳哄﹥效濠碉紕鍋戦崐鏍礉閹达箑鍨傛繛宸簼閸庡﹪鏌¢崘锝呬壕缂備胶绮换鍫熸叏閳ь剟鏌ㄥ┑鍡橆棤闁靛棙鍔欓弻锝嗘償閵忥絽顥濋梺纭呭Г缁苯宓勯梺瑙勫婢ф寮查幖浣圭叆闁绘洖鍊圭€氾拷闂傚倸鍊搁崐鐑芥嚄閸洖绠犻柟鍓х帛閸嬨倝鏌曟繛鐐珔闁搞劌鍊块弻娑㈠箛椤撶姰鍋為梺鍓插亽娴滎亪寮婚悢琛″亾閻㈢櫥鐟扮毈闂備胶绮敮鎺楁晝閵堝鐓橀柟杈鹃檮閸嬫劙鏌涘▎蹇fЧ闁诡喗鐟ラ埞鎴︽倷閸欏娅¢梺鎼炲妼缂嶅﹤锕㈡笟鈧娲箰鎼达絿鐣靛┑鈽嗗亝閻╊垶骞嗙仦鐐劅闁靛⿵濡囬崢鎾绘偡濠婂嫮鐭掔€规洘绮岄埢搴ㄥ箻瀹曞洨鏋冮梻浣哥秺閸嬪﹪宕楀鈧鎼佸籍閸喓鍘甸柡澶婄墦缁犳牕顬婇鈧弻娑氣偓锝庝憾閸庢棃鏌$仦鍓ф创妞ゃ垺娲熸俊鍫曞川椤旈敮鍋撻崜褏纾介柛灞炬皑琚﹂梺绋款儐閹瑰洤顫忕紒妯诲闁荤喐澹嗘禍浼存⒑缂佹ê閲滅紒鐘虫尰娣囧﹪鎮介崨濠傗偓鐑芥煟閵忋垺鏆╂い锔诲灦濮婃椽宕崟顐f闂佺粯顨呭Λ娑㈡儉椤忓浂妯勯梺鍝勬湰閻╊垶鐛崶顒夋晬婵炴垶鍝庨埀顒€锕︾槐鎾存媴閹绘帊澹曢梻浣芥硶閸o箓骞忛敓锟�闂傚倸鍊峰ù鍥敋瑜忛懞閬嶆嚃閳轰胶绛忔繝鐢靛У閻旑剛绱為弽褜鐔嗛柤鎼佹涧婵洭鏌涢妸銉モ偓鍦崲濠靛洨绡€闁稿本鍑规导鈧俊鐐€愰弲鐘诲绩闁秴桅闁告洦鍨扮粻鎶芥煙鐎涙ḿ绠栨繛鍫e皺缁辨挻鎷呮搴ょ獥闂侀潻缍囩徊浠嬵敋閿濆閱囬柡鍥╁枎閳ь剛鍏橀弻娑⑩€﹂幋婵呯凹闂佺粯绻嶆禍婊堝煘閹达附鍊烽柤纰卞墮椤も偓闂備焦鎮堕崝灞炬櫠鎼达絽鍨濇慨妯垮煐閻掕偐鈧箍鍎遍幊鎰板礉閹绢喗鈷戦柛娑橈工婢瑰啴鏌涘☉鍗炵伇婵″樊鍓氱换婵嬫偨闂堟刀銉︺亜閿濆嫮鐭欓柛鈹惧亾濡炪倖宸婚崑鎾绘煕閻旈攱鍋ラ柛鈹惧亾濡炪倖甯掗崐褰掑吹閳ь剟姊洪幐搴㈢8闁搞劍妞介獮蹇涘川閺夋垹顦梺鍦帛鐢顢橀崸妤佲拻濞达絽鎳欒ぐ鎺戝珘妞ゆ帒鍊瑰畷鑼偓骞垮劚椤︻垶鎳滆ぐ鎺撶厵缂備降鍨归弸鐔兼煟閹惧鎳囬柟顔筋殔閳藉鈻庣€n剛绐楀┑鐘媰鐏炶棄顫紓浣虹帛缁诲牓宕洪埀顒併亜閹哄秶鍔嶅┑顖涙尦閺屾盯鏁傜拠鎻掔闂佺娅曠换鍫濐潖濞差亜绀堥柤纰卞墮鐢儵姊虹粙娆惧剰闁硅櫕鍔楀Σ鎰版倷閸濆嫮鍔﹀銈嗗笒鐎氼參鍩涢幋锔界厽闁绘梻枪椤ュ鏌熼悾灞解枅闁哄矉绲借灃闁告劑鍔嬮幋鐑芥⒑閻熸壆鐣柛銊ョ秺閿濈偛鈹戠€e灚鏅為梺鍏间航閸庤櫕绂嶅▎鎾粹拻濞达絽鎲¢幆鍫熺箾鐠囇呯暤闁诡垰鐭傞、娆撴倷椤掆偓鎼村﹪姊虹化鏇炲⒉缂佸甯¢幃鈥斥枎閹扳晙绨婚梺鍦亾椤ㄥ懘宕悧鍫㈩浄闁哄鍩堝〒濠氭煏閸繃顥炲璺哄閺屾盯骞樼捄鐑樼€婚梺浼欑悼閸忔﹢寮幇鏉垮耿婵炲棙鍨瑰Σ鍥⒒娴e憡鍟為柛鏂跨箻瀵煡鍩℃担鍕剁秮椤㈡盯鎮欑划瑙勫闂備礁銈搁埀顒佺☉瀹撳棝鏌涘┑鍫濆妺闁逛究鍔嶇换婵嬪磼閵堝洤鎮戦梻浣告惈閼活垶鎮ч幘鑽ゅ祦婵せ鍋撴い銏$懇閹虫牠鍩℃繝鍌涘€涢梻鍌氬€烽懗鍫曞箠閹剧粯鍋ら柕濞у啫鐏婇悗骞垮劚濞层倝宕瑰┑瀣叆闁哄洨鍋涢埀顒€缍婇幃锟犲Ψ閿斿墽顔曢梺鐟邦嚟閸婃牠骞嬪┑鎾光偓鍧楁煟濡も偓閻楀繒寮ч埀顒勬⒑闁偛鑻晶瀛橆殽閻愯尙效妞ゃ垺鐟╅獮鍡氼槻閻熸瑱闄勭换婵嬫偨闂堟稐绮跺┑鈽嗗亝椤ㄥ懘婀佹俊鐐差儏濞寸兘鎮崇紒妯圭箚闁靛牆鎳庨弳鐔虹棯閹佸仮闁哄矉绻濆畷鎺戔槈閸楃偛濡奸梻浣呵规鍝ユ崲閹烘鐒垫い鎺戝枤濞兼劙鏌熼崫銉囩鐏嬪┑鐘绘涧濡盯寮抽敂鑺ュ弿婵☆垰鐏濋悡鎰版煕鐎n偄濮夌紒杈ㄦ尰閹峰懐鎷归婊呯獥闁荤喐绮庢晶妤呭垂閸噮娼栨繛宸簻缁犱即骞栫划鍏夊亾閾忣偆浜為梻鍌欒兌閹虫捇宕甸弽顓炵闁跨噦鎷�闂傚倸鍊峰ù鍥敋瑜嶉湁闁绘垼妫勯弸渚€鏌熼梻瀵割槮缂佺姷濞€閺岀喖骞戦幇顒傚帿闂佸搫妫欑划宥夊Φ閸曨垰绠涢柛鎾茶兌閺嗙姷绱撴担鎻掍壕闂佺硶鍓濆玻璺ㄧ不妤e啯鐓欓悗鐢告櫜缁辫櫕銇勮箛鎾跺闁哄绶氶弻娑㈩敃閿濆棛顦ㄩ梺绋匡功閺佹悂鎯€椤忓牜鏁囬柣鎰綑椤庢稑鈹戦悙鎻掓倯闁告梹鐟╁璇测槈閵忕姈鈺呮煥閺傚灝鈷旈柣鎾茶兌缁辨挻鎷呯粙搴撳亾閸︻厽鏆滈柨鐔哄О閳ь兛绀佽灃濞达絿鎳撻鎾剁磽娴e壊鍎忛柡鍛箞椤㈡洟鏁傜憴锝嗗闂佽崵鍠愰悷銉р偓姘煎幘濞嗐垽鎳犻鍌滐紲缂傚倷鐒﹂敋闁诲繐顕埀顒侇問閸n噣宕戞繝鍥モ偓浣糕枎閹炬潙浠奸悗鍏夊亾濠电姴鍟伴妶顐⑩攽閻樻剚鍟忛柛鐘愁殜婵¢潧鈽夐姀鐘碉紱闂佺懓澧界划顖炴偂閸愵亝鍠愭繝濠傜墕缁€鍫熺箾閸℃ɑ灏痪鎯х秺閺屾稑鈹戦崟顐㈠Б缂備讲鍋撳┑鐘叉处閸婄敻鏌ㄥ┑鍡涱€楅柡瀣枛閺屾稒鎯旈敍鍕懷囨煛鐏炲墽娲寸€殿喗鎸虫俊鎼佸Ψ閵壯呮喛闂佽崵鍠愮划搴㈡櫠濡ゅ啯鏆滄俊銈呮噺閸嬪倿鏌嶈閸撴瑩鈥旈崘顔嘉ч柛鈩冾殘閻熴劑姊洪幐搴㈢┛濠碘€虫川閸掓帡宕奸妷锔芥闂佽法鍣﹂幏锟�闂傚倸鍊搁崐宄懊归崶銊х彾闁割偆鍠嗘禒鍫㈢磼鐎n偒鍎ユ繛鍏肩墪閳规垿鎮╁畷鍥舵殹闂佺粯甯$粻鏍蓟閻旇櫣纾奸柕蹇曞У閻忓牆鈹戦埥鍡椾簼闁挎洏鍨藉濠氭晲婢跺浜滅紓浣割儐椤戞瑥螞閸℃瑧纾肩紓浣靛灩楠炴劙鏌涚€n偅宕屾慨濠勭帛閹峰懘鎮烽柇锕€娈濈紓鍌欑椤戝棛鏁幒妤佸仼婵犻潧顑呯粻鐟懊归敐鍛喐闁挎稒鐩娲传閸曨厜鐘绘煕閺傚潡鍙勯柕鍡楁嚇閹粓鎳為妷褍寮抽梻浣虹帛濞叉牠宕愰崷顓涘亾濮樼偓瀚�:webmaster@jscj.com闂傚倸鍊搁崐椋庢濮橆兗缂氱憸宥堢亱閻庡厜鍋撻柛鏇ㄥ亞閿涙盯姊洪悷鏉库挃缂侇噮鍨堕幃锟犳偄閹肩偘绨诲銈嗗姦閸嬪嫰鐛Ο鑲╃<濞达絽鎼崢鎾煛瀹€瀣М闁轰礁鍊婚幑鍕Ω瑜忛崢顖炴⒒娴h姤銆冪紒鈧担铏圭煋鐟滅増甯掗弸渚€鏌熼崜褏甯涢柡鍛倐閺屻劑鎮ら崒娑橆伓4008816886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3-02-21 09:35:48【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webmaster@jscj.com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濠电姷鏁告慨鐑藉极閹间礁纾块柟瀵稿Х缁€濠囨煃瑜滈崜姘跺Φ閸曨垰鍗抽柛鈩冾殔椤忣亪鏌涘▎蹇曠闁哄矉缍侀獮鍥敋閸涱喗鐦滈梻浣呵归鍡涘箲閸ヮ剚鍋樻い鏇楀亾鐎规洖缍婇、娆撳矗閵壯勶紡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椤撱垹纾婚柟鍓х帛閻撴洟鏌曟径瀣仴闁兼椿鍨伴埢鎾活敃閵忊晜瀵岄梺闈涚墕濡瑩藟閸℃ǜ浜滈柡鍌氬皡閸旂喖鏌熼獮鍨伈闁轰焦鎹囬弫鎾绘晸閿燂拷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