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社区控制面板: 免费注册| 社区帮助| 控制面板| 安全退出
搜索:
  
社区短信| 个人信息| 社区设置| 更改头像| 添加QQ| 语音聊天| 文件上传| 转贴工具| 我的专集| 我的订阅| 我的好友| 发贴排行| 在线记账| 赛马赚分| 获赠金币| 社区银行| 社区主页

 相关热点
考试培训论坛 > 注册会计师考试交流 >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 > 如果质权人丧失质物占有后不能主张返还,或者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则质权消灭。 请问老师这句话要怎...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作者
正文 如何发帖?更多帮助 发表新主题    回复主题
如何发帖?更多帮助 发表新主题    回复主题

vivian19791981

社区级别: 会计系大一新生
注册日期: 2013-11-12
发贴数量: 0
【字体:
第1楼 如果质权人丧失质物占有后不能主张返还,或者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则质权消灭。 请问老师这句话要怎...



如果质权人丧失质物占有后不能主张返还,或者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则质权消灭。
请问老师这句话要怎么理解呢?“果质权人丧失质物占有后不能主张返还”是什么意思?可以举例子说明吗?谢谢老师!

Old Post 2015-08-20 11:25:48
b624233584b现在离线 查看b624233584b的资料 查找更多b624233584b的帖子 添加b624233584b至你的好友列表 编辑/删除信息 回复/引用 至顶部
vivian19791981
Old Post 2015-08-20 11:25:48
【字体: 第1楼
 



如果质权人丧失质物占有后不能主张返还,或者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则质权消灭。
请问老师这句话要怎么理解呢?“果质权人丧失质物占有后不能主张返还”是什么意思?可以举例子说明吗?谢谢老师!


江老师

社区级别: VIP会员
注册日期: 2012-07-11
发贴数量: 1547
【字体:
第2楼

学员您好:

比如,甲欠乙10万元货款,同时用自己的小提琴设定了质押(已经将小提琴交给乙),如果没有将小提琴交给乙或者交给之后又拿回来等,等于没有交付,那么质权就不能设立或者消灭。因为质权成立的前提是转移质物的占有。

对于:“质权人丧失质物占有后不能主张返还”举例:甲欠乙10万元货款,同时用自己的小提琴设定了质押(已经将小提琴交给乙),后经过甲的同意,乙用小提琴为自己的债务设定了质押,并交给了债权人丙占有。但是丙在质押期间,擅自将小提琴卖给了A,A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小提琴的所有权,此时乙就不能要求丙或A返还小提琴了,乙丧失对小提琴的占有,所以乙的质权随之消灭。

祝您学习愉快!

Old Post 2015-08-21 11:11:03
zgkspx1现在离线 查看zgkspx1的资料 查找更多zgkspx1的帖子 添加zgkspx1至你的好友列表 编辑/删除信息 回复/引用 至顶部
江老师
Old Post 2015-08-21 11:11:03
【字体: 第2楼
 

学员您好:

比如,甲欠乙10万元货款,同时用自己的小提琴设定了质押(已经将小提琴交给乙),如果没有将小提琴交给乙或者交给之后又拿回来等,等于没有交付,那么质权就不能设立或者消灭。因为质权成立的前提是转移质物的占有。

对于:“质权人丧失质物占有后不能主张返还”举例:甲欠乙10万元货款,同时用自己的小提琴设定了质押(已经将小提琴交给乙),后经过甲的同意,乙用小提琴为自己的债务设定了质押,并交给了债权人丙占有。但是丙在质押期间,擅自将小提琴卖给了A,A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小提琴的所有权,此时乙就不能要求丙或A返还小提琴了,乙丧失对小提琴的占有,所以乙的质权随之消灭。

祝您学习愉快!


北京时间 09:45:07. 发表新主题    回复主题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快速回复主题
标题: (可选)
表情符号:(说明 笑 抿嘴笑 微笑 鼓掌 好 赞同 得意 酷 哭 大哭 脸红 龇牙咧嘴 拳头 难过 吻一个 色迷迷 猪头 来火 一头撞死 ⊙╊⊙b汗 迷惑
晕倒 羞羞 吐 献花 心跳 握手 财富 咖啡 送礼 电话 发邮件 阳光明媚 胜利 抱拳 OK
选项:
自动分析URL地址
邮件回复通知
显示签名


快速回复
笑 抿嘴笑 微笑 鼓掌 好 赞同 得意 酷 哭 大哭 脸红 龇牙咧嘴 拳头 难过 吻一个 色迷迷 猪头 来火 一头撞死 ⊙╊⊙b汗 迷惑
晕倒 羞羞 吐 献花 心跳 握手 财富 咖啡 送礼 电话 发邮件 阳光明媚 胜利 抱拳 OK


  显示可打印版本 | 将本页发送给朋友 | 订阅该主题
给此主题评分: